从会议室出来,王宇跟着马志进了大队长办公室,他把自己的身体扔在了办公桌旁边的床上,把头埋在叠得像豆腐块一样的被子里。
马志拿起水壶给杯子里续上水,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抬脚踢了一下王宇单在床沿外的长腿说道:“大个儿,你给我起来,说说你的想法吧。”
王宇从床上坐起来,耷拉着脑袋说道:“马队,跟着你上了贼船,想下都下不去了。”
马志喝了口水笑骂:“滚一边去,你要是不跟你老子死活闹着当警察,早就进税务局了嘛。”
王宇伸了个懒腰站起来说:“那还不是你老人家给带的,一转业就到了公安局,骑着两轮挎着枪,今儿一个杀人的,明儿一个撬门的紧着抓,兄弟眼红呀。”
马志把茶杯放下,正色说道:“行啦,说说案子吧。”
王宇脱了鞋盘腿上床,一边整理着被他压成扁片的草绿色被子,一边说着自己的想法。
这起命案看似现在毫无头绪,但是仍有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死者生前可能戴有戒指、手表,现在都不见了。
从衣着来看很时尚,衣服鞋子的质地也不错,而裤兜内只有四块七毛钱,这不合情理,案件的性质应倾向于以侵财为目的的抢劫案件。
第二,死者的长相属于漂亮的一类,她受到了性侵害,极大可能是由抢劫演变为qj从而杀人。
第三,死者反抗痕迹不明显,说明犯罪嫌疑人比较年轻,体质不错很容易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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