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颗种子也枝繁叶茂了。
“娘说,喜欢就是,感觉自己非要娶这个姑娘不可。我没有非娶不可的姑娘,但有非做不可的事情。”
明澈的月光中,屠午的眼睛很亮,甚至远远胜过天上的星子,那里面仿佛燃烧着一些陌生的东西,热切得甚至叫屠春有些心悸。
“我要去帝都,我要去见魏长歌”,少年仰望着星空,喃喃道,这句话他不像是说给自己妹妹听的,更像是隔着遥远的时空,在冲着那个蹲下来与他拉勾的男人叫喊,“我们约好的,我一定要去见他……”
屠春突然间想了起来,李嘉行高中后,有段时间,村上的人们都很希望自家孩子也能这么光宗耀祖,所以凑钱从镇上请回了个屡试不中的老童生,让他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开始的时候,各家爹娘逼得厉害,小孩们都去得齐整,黑压压地坐了一大片,可惜太平村的孩子们野惯了,那名老童生的水平也有限,没过多久,去听课的人就少了,最后村里人一致认为,自家孩子不是读书的料,于是又客客气气地把那位老童生请走了。然而,素来贪玩的屠午自始至终都规规矩矩地过去听课,一次都没有落下,直到现在,每次去清河镇的时候,屠午还要拎着礼物去看那个老童生,请他再传授给自己一些学问。
少年梦呓般地说了一会儿,或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了,他故作镇定地摸了摸屠春的头,“春儿,我就是随便说说,你可别告诉爹娘,免得他们乱想。”
“其实想想”,他站起身来,神色中忽然有了几分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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