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
在薄如蝉翼的布料上,两面同时刻上字画,还能保持不破,简直是奇迹。
“绝世神功!百分百的绝世神功!只可惜!是部身法!”
这部神功级别的身法,毫无疑问是宋易飞最大的收获。
把收获贴身放好,宋易飞从躲藏的人家找了身衣服,大摇大摆的出了屋子。
宋易飞所在的地方,叫陶城,是他奔波一夜遇到的第一个大城。
在进城之前,他先把价值千两,累的快要口吐白沫的马匹放生,混淆视听。
接着打扮成农户的样子,和普通百姓一起进了城。
进城之后,他也没有和往常一样,去住高档客栈,而是悄悄摸进小巷,挑了一户没人的住宅。
以宋易飞堪比内劲圆满的实力,在江湖上已经称的上是高手。去普通人家做梁上君子,自然不是难事。
小心谨慎固然麻烦,总比被抓之后后悔要强。
为了不被血杀殿的人发现,出来的时候,他把武当发的精钢剑也藏了起来。
走出小巷的宋易飞,准备看看城里的情况,在考虑接下来的事情。
“叔叔!要买糖水吗?这是枫树汁做的可好喝了!”
一个穿着粗布衣,面容黑瘦的小孩,看到走出巷子的宋易飞,急急忙忙把装着竹筒的箩筐递上去。
“枫树?”
原本想挥手推开的宋易飞,听到枫树两个字,又把手收了回去。
“你这东西从哪里运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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