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微亮,鸡鸣未啼,杨凡就已经起床了。他有认床的坏习惯,而且常年自力更生的生活,也养成了早起晚睡的人体生物钟。杨凡打开屋门,来到清幽飘香的小院子,深吸一口气,然后跑出了家门。
绕着不大的村庄跑了两三圈回到乔家,乔家人还没起床,他干脆也就去了厨房准备早饭。
不是他故意表现自己,只是按照合同办事,扮演好一位男朋友的角色,要令老两口满意。而且跑了两三圈下来,不做点什么,他总觉得浑身不得劲。
现在生活条件好,各种早点进入了魔都这座国际性大都市,但大部分魔都人还是习惯了在家吃泡饭,就像燕京人喝豆汁一样。
不过,泡饭显然不合适做,太简单,显示不出他的厨艺,不足以让老两口满意,而且他也不知道老两口什么时候才会起床。
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东西,有剁好的肉,他准备做包子,不是常见的小笼包,而是那种拳头大小的大包子。
杨凡不怎么喜欢小笼包,尽管大多数人都觉得小笼包美味,比那种大包子好吃,他就是不怎么喜欢。
可惜,现在已经很少有卖大包子的小店了,他在魔都跑了这么些年的外卖,也就见几家还在卖大包子。
用店铺老板的话说,现在人都讲究一个精致,小巧精致的小笼包才受欢迎。
他还记得那位六十来岁的店老板说这句话时,脸上带着淡淡的失落。
为什么而失落,他就不知道了。
当然,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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