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到手的东西,应该是一张照片的样子。适应这个身体越久,雾眠越觉得偷盗癖的快乐,真的很神奇。
到了探视间,雾眠就看到了玻璃对面坐的是个熟悉的人。
老狼一般凶狠的长相,皱纹深,皮肤粗粝,打扮随意,眼神阴郁毒辣——不好惹。
吴九卓,王牌老刑警,雾眠很不幸,当时偷得就是他的东西——一个三块钱的发夹,据说是他女儿的遗物——如果偷得不是吴九卓,雾眠还不一定被发现,这就是踢到铁板了。
吴九卓也在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几个月前,利用他片刻的心软,偷走了女儿的东西,年纪小本事却很大。
眼前的女孩长得几乎没有什么特点,顶多称得上一句清秀,个头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眼睛不大不小,眉毛不浓不粗,一双眸子乌黑透露,皮肤偏白,光洁得连颗痣都没有。这是最完美的犯罪长相,没有特点让人不容易记住,也不会心生讨厌,可塑性很强,如果加上妆容,那么各种风格都有可能在她的身上展现。
“吴刑警,好久不见,有事?”雾眠拖开椅子坐下,还顺便翘起了二郎腿。
女孩漫不经心,声音也没有什么特点,表情平淡地不符合她的年纪。吴九卓看人的眼光独特,眼前的女孩和几个月前的有些不太一样了。
他回忆起脑海中的资料,金雾眠,天才盗窃犯,有盗窃癖却从来没有前科,哥哥是绑架犯,已经死亡,据悉,凶手李正文。
“我是来给你一个机会的,一个救你自己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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