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韶华笑,“爸,我心里还有个想头儿,就是还没想好,等我思虑成熟了再跟爸爸和大顺哥说,兴许又是个能赚钱的买卖。”
陈老爷笑道,“成,等你想好了只管跟我说。”
见二老没别的吩咐,褚韶华就高高兴兴的穿着新旗袍踩着新皮鞋跟大顺哥回房去了。陈太太气得直捶胸口,抱怨道,“当初褚老爷子可不是这样的花哨人哪,你瞧瞧,成天介不是吃就是穿。咱大顺这样节俭的好孩子,才娶了她几天,就知道叫大顺拿钱给她买皮鞋了。这得多少钱啊!”
“你懂什么?”陈老爷不得不开导着这蠢婆娘一些,道,“要都跟你似的,北京城的绸缎庄全都得倒了。”
“你们在外做生意的爷们儿,穿的好些倒罢了。我们妇道人家,在家刷锅做饭,你说说,做这么好的衣裳干什么,还不如留着卖钱哪。”陈太太自认为还是很明事理的。
陈老爷却是道,“在家难道就不出门了,就不跟别家的太太奶奶们来往了?穿着咱自家铺子衣料做的衣裳,别人问起来,这就是活招牌。只要有一个人去买,就没白做新衣!”
“你是叫老大媳妇穿着这新衣裳做招牌招揽生意啊?”@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不是这么说。可老大媳妇常出门,咱们这条胡同儿里,可没忒穷的人家。她出门与人来往,穿戴上讲究些不是坏事。你以为北京人就不看人下菜碟了?再者,老大媳妇精明伶俐,妇道人家在一处,不就是穿衣裳吃饭的事儿么。说不定就能给铺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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