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长!”
兰正刚叫了出来。
“谁?”
“我,兰正刚。”
魏勋仔细地看了看,又趴了下来。
“正刚啊,我当是越南兵呢?”
“连长,人呢?”
“都死了,刚才让黑豹营咬上了,打的就剩我一个了,你要是晚来半分钟我就光荣了。”
魏勋说完,指了指挂在胸前的“光荣弹”;这是一种微型手雷,轮战时期我军每个侦察兵都会人手配备一个。和一般战斗中用的手榴弹相比,它的体积小,临爆时间更短,基本上是拉线就爆炸。
“算我一份,连长,我这还有一个弹夹!”兰正刚把自己的光荣弹从脖子上拽了出来,又把别在腰里的最后一个弹夹拿出来换上。
“我改变想法了,刚才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想弄颗光荣弹;现在两个人我想带着你冲出去!”
“冲出去?”
“对,天黑之后我们俩顺着丛林向北走,我这里还剩下几发子弹,加上你的那个弹夹,够用了。”
说着,魏勋拔出腰里的四棱军刺,那是他刚当兵时候配发的装备。以前是一个六十年代的老兵留下的,据说那个老兵带着那把军刺跟印度人在青藏高原拼过。
“你走前路,我走后路!”
“好。”
兰正刚刚迈开步子,忽然觉得脑后受到一下猛击,他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
魏勋带着那把只有9发子弹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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