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时的震撼。这里,处处是金砖玉瓦,锦衣华服的贵人高坐轿中,随手抛下银钱。引得一阵阵哄抢,那些银钱是她们乡下人没见过的数目,可对眼前的贵人来说,就如同路边野草不值一提。
她不解,为什么人人生而就不平等,有人生来王侯将相千金公主,却有人命天生低贱,狗都不如!
尤其是,在她隔着一条街,都瞧见了如明珠般耀眼的女子时,她的一颗心如同在冰窖里冷藏了十年又放到烈火中烹烤一般。
大小姐太耀眼了,生的美貌,家世出众,被十来个仆从簇拥着,就连先前撒下银钱的贵人,见到她,也连忙下了车,恭恭敬敬赔笑相迎。
那是她第一次做那么大胆的事情,她穿过人群,直接闯到了大小姐的眼前,朝着她跪了下来。
所有人都措手不及,正要驱赶,大小姐扬手制止了。
大小姐笑望她,神色矜傲地问她做什么。
她坚定的看着大小姐,道:“我要做你的贴身丫鬟,求小姐收留。”
是的,是要做,而不是请求,尚且年幼但是被宠坏了的姜荼歌自然是不会收留的,她笑着让婢女拿了银子递到七喜手中。
“我不要你。”姜荼歌摇了摇头,抬脚便走,七喜扔了钱,扯住了姜荼歌的衣摆。
黑黢黢的脏手,顿时污了姜荼歌金丝所制的昂贵衣裙,却也成功阻止了她的离去。
“你要发誓,只忠诚于我,不得背叛,否则——你会死!”
大小姐回过头看着她,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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