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乡人在沉吟了一秒之后,就愉快地决定了:他要去找温莎镇那个骑士的麻烦。
说干就干,外乡人的身影在夜幕下化为了一道虚线,瞬间消失在酒馆的门口。
以外乡人的实力,只要他不想,整个温莎镇就没人能发现他,即使是骑士圣殿子殿的人也一样。所以外乡人没有顾虑太多,在看见了温莎子殿之后,直接□□进去了。
外乡人好歹也是在骑士子殿学习过,而骑士圣殿的子殿建筑都差不多一样,所以他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那个骑士教官的住所。
外乡人站在骑士教官的门前,良好的精神力让他感知到了室内并没有人在。
怎么?不在吗?外乡人迟疑了一秒,就推开了大门,走了进去。
在看见室内的布置之后,外乡人的脸色彻底黑了。之前听酒馆老板说这个骑士贪财的时候他还没有太多实感——毕竟就他接触过的人就没有真的喜欢奢华的,有药哥那是有钱,不是贪财——所以在看见了室内的布置的时候,他受到了不少的冲击。
金色的床铺,金色的座椅,金色的衣柜,金色的衣服……入目所见,全是金色,外乡人就像陷入了金色的海洋一般,被金光晃得眼疼。
外乡人只觉得自己的眼睛收到了暴击,这样暴发户一般地用金子做器具,根本就说不上是有审美吧!他住在这里就不怕有一天把自己的眼睛晃瞎了吗?
在荒谬感过去之后,外乡人的心中升起的是更多的怒火。他的凭借强大的精神力能感知到,这所有的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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