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河岸走下去,他又发现了一些人迹:刻意用脚踩灭的烟头、丢弃的纸巾等。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跟着阿道夫小跑起来。阿道夫边跑边用鼻子嗅着,不知疲倦的跑啊跑。康凡紧紧跟着,不觉间已经气喘吁吁了。
大约跑了有十几公里的样子,在一处河湾,康凡突然听见几声枪响!有步枪的也有手枪的。他拉住阿道夫,隐蔽在树丛中,顺着枪声传来的方向搜寻过去。终于看见了人,而且正是他魂牵梦扰的那帮学生们!
此刻,天近黄昏。暮色中,一群狼把他们围在两辆汽车中间,一辆是那辆大客车,另一辆是民用的轻型四轮厢式货车。面对他这边方向的是位穿便装的中年男子,手里端着那支88狙击步枪,据枪动作很专业,一看就当过兵。一头狼躺在他面前不远处,血流满地。另一边拿着自己那把92手枪与狼群对峙的是一位名字叫梅香的女学生,怒目圆睁,颇有英气。剩下的学生们挤在他俩之间,手里擎着长短不一的树枝当做武器。情势已经相当危险,狼群只要一个冲击便会打垮他们,必须当机立断了。
康凡把56半的折叠三棱刺刀扳直,装弹上膛。拍拍阿道夫的头,大喊一声:“阿道夫,跟我上!”
喊声未落,阿道夫已像一支利箭一样“嗖”的射了过去,一口便咬翻了一头个头高大的狼,同时,壮硕的身体带着巨大的惯性撞入狼群,立刻掀起一片混乱。
康凡趁乱冲进狼群,开枪接连击毙了几头靠得最近的狼,来不及重新上子弹,把56半舞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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