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的赫然是一只皮靴!
他整个人都像触电一样坐了起来,瞪大眼睛一看,靠,砸在他身上的赫然是一条人腿!
这条腿上面还套着一只破破烂烂的军靴,不过那军靴的式样很老旧,跟他们经常穿的高腰陆战靴完全是两码事,唯一比他们穿的强的一点就是,这是真皮的。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条半焦的大腿是哪来的!狗日的蓝军该不会用实弹向他们实施炮火覆盖吧?这也太丧心病狂了!
他一把将这条断腿扔开,四下张望,这才发现自己周围全是尸体。那些尸体有的穿着粗布麻衣,有的穿着黑色军装,打着绑腿,穿着皮靴,应该是军人,但是后脑勺那根不伦不类的辫子严重的削弱了军人应有的威严,显得有几分滑稽。而让他惊骇不已的,也正是那根辫子。
这发型……他娘的不应该是清代的吗!?
再看看四周,哪里还有大草原的影子?街道、巷子、青砖瓦房……分明就是古代江南水乡的建筑风格!
见鬼了,他不是在跟蓝军拼杀的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不远处的街道上,一场血战还在继续。上百名穿着黑色军装、戴着大檐帽、拖着辫子的家伙将一拨人两头堵住,一个接一个排枪打过去,把对方死死压制住。而被包围的那一拨人也不是吃素的,他们不知道打哪拖出一挺马克沁重机枪,以每分钟三百发的速度向包围者扫射,同样枪进攻方打得难以寸进,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挺重机枪的子弹不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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