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鬼的三哥叫丁仁诚,叔叔家的孩子。他比修鬼大五岁,仪表堂堂,带着无框眼镜总是显得很斯文。不过他与名字没有一点符合的地方。有种人就是这样,别人把他当人看,他偏偏把别人当狗看。别人毕恭毕敬的对他,他反而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应当。
丁仁诚在对外进出口公司上班,头几年审查文凭的时候给自己造了一套北大档案,加上能说会道很快爬上了肥缺。差不多女人想要的东西他都有,而男人应该有的东西他都没。不错,比起我们来,他算得上很体面的人。进出的都是高档酒店,玉溪以下的烟根本不碰,还养了一台大宇。那年代能自己买车的人不多。
不是嫉妒,似乎我的这些朋友都很烦他。也许他更加烦我们,从眼神就能看出来。偶尔去修鬼家打麻将的时候会碰见他,总是一幅鼻孔朝天的欠揍样,就算我脖子落枕也没有他仰的那么高。他除了拍马屁还有什么特长我不清楚,不过这家伙总拿自己的社会地位来数落我们,几句话就可以把我们扁的一无是处。
我们是穷,手里穷,但是胆子不穷。所以没人愿意听他的说教,有时候东子会不给他台阶下,劈头盖脸的就开骂。修鬼刚出来混的时候丁仁诚经常当着他父母的面说修鬼没出息,然后便会炫耀自己又与某某局长一起吃饭的事情。这些话修鬼也许不在乎,但是他的父母却不能不往心里去,渐渐的修鬼在家也总挨骂。
“他找我们干嘛?嘴皮子又痒痒了?”我抬头轻笑着问。
修鬼撇撇嘴,回答:“他在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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