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愈加明亮的太阳刺痛眼睛,不过我依然跑去了蓝眼睛的实习医院。
站在走廊里吃着我顺路买的西点,蓝眼睛一直笑,很单纯的笑。为了不耽误她的工作,我靠在椅子上打盹,觉得阴暗的地方让我更加舒服。
急诊室就在我旁边,医院可能是世界上最公平的地方,无论家世背景怎么样,在这里没有任何分别,该死的就死,能活的就活。一上午我看着许许多多面容惨淡的人换上安心的样子,让我觉得医生实在很伟大。当然,我指的是这个职业,而不是人。
临近中午的时候有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捧着双臂走进了急诊室,不过很快被推了出来,里面还传出医生和病人的吼骂声。
可能天生对不公平的事情感到愤怒,我起身凑到门口看看热闹。男人的表情很麻木,两只手一直插在怀里,不过衣摆处有嫣红的血迹。
“我等不及了,先让我治。”男人说话的口吻也很麻木,没有央求,也没有命令。
前面的几个患者回头瞅着他,一个个流露出厌恶的样子。
我看到血迹有些同情,帮着他说话:“这个大哥流着血呢,衣服都湿了,你们让他先进去看看。”
在急诊室里上班的大夫突然走到门口,大声喊:“你活该。惹麻烦先去派出所报道,别让我天天被人烦。”
看样子大夫和这个男人是认识的,大概是有过节,我忍着冲动没有继续说话。
男人慢慢从怀中探出右手,握着的拳头张开时大家才赫然发现掌心居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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