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明在市里一家舞厅鬼混时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对方劈头盖脸把昌明揍了一顿。昌明一直跟着老K混,这种事情本来应该是老K去出面。但是人家没给老K面子,还召集了一群人让老K同样挂了彩。
舞厅基本都有一定的规矩。所谓的规矩很简单,仔细瞄瞄舞厅四个角落就会明白。一个角属于一个势力,其余中间的都是自己混,可以不用怕。
揍昌明那群家伙属于中间那种,没什么后台,就靠着自己的彪(傻的意思)劲跟人玩命。老K没把他放在眼里,结果吃了亏。山屁哥知道以后当然没地方摆面子,老K是他挺喜欢的小弟。
大约下午五六点钟,我的胳膊还没全好,不过依然用衣服裹着刀跟去了。
去的时候才发现山屁哥没有亲自来,这里是另一片民警的管区,如果他来的话反倒不好处理。毕竟前科太多,所以才找我这种嫩手来干。
就在那个时候我认识的斧头,也是十几岁,不过看起来比我要成熟的多。还没完全入秋他就穿着一身牛仔服,不像我还穿着挂满铁链胡乱刺绣的短袖衣服。不由我有些后悔,总觉得斧头那身行头更加正规,当然比起我来,也更加安全。虽然那身廉价的牛仔布不会真扛住刀子,至少在小孩子眼里,有胜于无。
带头的是老K的一个哥们,“那狗逼还在舞厅里,我带几个哥们进去叫号(就是挑衅),出来以后别废话,动完手分头回去。”
罗嗦完,这哥们就蹿进了舞厅。不到五分钟,打伤老K的家伙呼啦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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