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六零:军少,来闪婚

第四章 赶集(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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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卖一些地方特色的小吃食,当然不比贸易自由兴盛时那么多,少量罢了,算是偷摸着卖,干部们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当没看见,毕竟本土风俗由来已久,有些老百姓他就不听教,制止不住的。
    知青们最爱赶集,几乎是逢集必赶,买不买东西都要去,林曦期待了好几天,肯定也是要去的。
    她心里揣着小九九,不愿意跟别人一路,假装听不见隔壁胡小红的邀约,没应口和她们做伴赶集。
    早上天刚麻麻亮林曦就起床了,翻出原主很爱惜的一套军装——当然是没有红领章的,六七十年代崇敬军人,保家卫国英勇又威风,青年们只要有条件都给自己弄套军装穿穿。林曦也敬重军人,只是,以绿色军装为时髦,呃,二十一世纪时尚淑女不太认同,不过原主根本也没几件衣裳,这套算是最新最结实的,那就穿着呗。
    再把双马尾改成麻花辫,打扮停当,背起个军色挎包悄咪咪出门了。
    小山村离公路挺远,得沿一条简易机耕路走七八里才上公路,村里人要去公社赶大集,大多数凭脚力走着去,只有少数人会等生产队套牛车马车上路。
    林曦沿着机耕路大步走,等走到前面村子,天色才透亮,看见那边村口有辆马车赶出来,林曦凑上去问能不能捎上自己,赶车的大叔和车上坐的五六个大婶大妈都不认识她,一个个盯着她瞧新鲜,林曦就说自己是后头村的知青,赶着要出门,可本村马车没那么早,大伙儿才露出了然的神情,友善地冲她点头笑,给她让了个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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