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光是坐在轮椅上,就给人无形的压力,一般的o连抬头直视秦琛的勇气也没有,更别说朝夕相伴了。
外人眼中如同罗刹的主人公,此时却正坐在空旷的客厅,拿着剪刀耐心地修着手里的一束玫瑰花,新鲜的花朵还未完全绽放,还沾着清晨的露珠,发出沁人的清香。
秦琛习惯了独处,也习惯了安静的环境,更习惯了人们的惧怕和崇敬。
他将玫瑰的枝条修剪好以后,一枝一枝地插到白玉广口瓷瓶里,等做完这一切,一直在身后的管家恭敬地递过一张干净的帕子。
“家主,擦擦手吧。”
管家是个胡子花白,面目慈祥的老人,众人都叫他郑叔。
郑叔身穿工整的燕尾服,随时都是一张温和的笑脸,可没人敢小瞧他。
他是一只藏獒alpha,分化能力是利齿,没有人能在他的攻击下活命,一旦咬住敌人的喉咙就不会松口,除非敌人断气。
“那只垂耳兔的消息,还需要继续打探吗?”
郑叔从小看着秦琛长大,好不容易盼到有只符合心意的o,甚是欣慰。
可谁知道那o居然敢逃跑,要不是秦琛放他一马,他一定会把那只兔子的脖子咬断。
谁也不能违背家主的命令!
秦琛慵懒的声音传来:“不用。”
他说过,阮熙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既然他选择了逃跑,是死是活都与他无关。
让他有些头疼的是再找一只垂耳兔,确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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