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只是个娃娃。
是的,一个软呼呼,白嫩嫩,让人见了就想咬一口的小娃娃。
这个小娃娃很奇怪,她似乎不太喜欢太子,却喜欢他。
这一点,让即使明知自己应该事事让着太子的四阿哥仍然心喜不已。好在,太子似乎也不大在意,皇父也开了口,因此,四阿哥便把那个小娃娃抱在了怀里,只是,这一抱,他却再不想放下。
黑黑的眼珠子仿如浸在水里的稀世黑珍珠,当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看着他时,那模样,总让四阿哥想起自己养的小狗。说话软糯却吐字清楚,小声儿甜甜的,却并不让人腻烦。她香香的,小小的,绵乎乎的,抱在怀里,又轻又软,皮肤白嫩细腻,吹弹哥破,四阿哥总担心自己用力大了伤着她,当他因为抱得太久,胳膊有些累了时,她还知道搂着他的脖子减轻他的负担,小身子紧贴在他身上,让他的心一阵紧缩后又一阵说不清楚的温暖与悸动,六岁后,他便很少与人这样亲昵过。其实,四岁前的事,四阿哥全都不记得了,而四岁后学规矩,六岁又移到阿哥所,他与佟额娘也难有这样的亲昵,更不用说旁人了。
抱着小娃娃,四阿哥觉得很满足,不只怀里,便是心里,也觉得极其温暖熨贴,小娃娃奶声奶气,却一本正经地和他说话,让四阿哥打心底里涌上许多的喜欢,这喜欢,胜于笔墨纸砚;胜于见到阿玛赏他的名驹;这喜欢,让四阿哥想把小娃娃抱回宫去,日日听她说话,教她认字,和她分享他的一切。
小娃娃很小,可是,却极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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