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如此清醒地试探她,如果没喝醉,却也做不出这样亲昵暧昧的举动。“本侯小时候养过一只狼,”方溯半眯着眼睛,慢慢道:“眼睛和你一样好看。”月明:“……”“本侯很喜欢那头狼,那是本侯第一次随父辈出去打猎时带回来的。本侯抱回来时,那还是个狼崽子,站都站不起来。”“养自然是不能养的,祖父为了这事和我发了大火,他那样端方严正的人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养狼。有他不同意,家里自然也没人敢说什么。”方溯微笑道:“可本侯偏不。本侯认准的东西本侯就要留在手里,谁不让都不行。”看来方溯的性格不是后来养成的,而是先天如此。看来最后方侯爷得偿所愿,月明虚心求教道:“师傅做了什么?”方溯道:“本侯只是两个月过门不入,而已。”“……”论作,她是要甘拜下风的。“祖母格外喜欢本侯,那时候。”她笑道,好像有点得意,“她那么多孙女孙子,最喜欢的还是本侯。她因为本侯不回家的事情气的不行,又狠不下心来斥责本侯,就去找了祖父,不知道他俩谈了什么,最后祖父松了口,让本侯把狼带回来。”“刚把狼带回来时,本侯格外高兴,或者说是得意,本侯恨不得每日带着它在宅中逛。”“之后呢?”“之后,本侯就没那么高兴了。”“为什么?”“因为腻歪了啊。”方溯随口道。月明在她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温情的残忍,喜欢时极喜欢,厌倦时就连一个笑都懒得给。她有喜新厌旧的资本,虽然有时恋旧,但绝大多数都喜新。并且在新的不如旧时才会恋旧。可以说,方侯爷为人绝不算高尚,那些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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