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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卖身为奴和人口贩卖存在,就必然会催生拐卖人口的拐子,这些拐子会在人不知情、非自愿的情况下,将“自由民”骗卖为奴,《红楼梦》里的香菱就是如此,这种行为其实封建社会也是要打击的,但是自愿卖身为奴有合法卖身契的就属于合法。
而奴婢这种存在,属于贱民,是最低的社会身份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财产”,而不是“人”,买一个奴婢,和买一只狗、买一张桌子、买一瓶水,性质一样,这里是“财产所有权”的概念。
卖身为奴的,根据签的契约不同,有一些是“活当”,有钱了可以赎身,重新变为“良民”,重新做一个“人”,这就是袭人的情况,而没有赎身的奴婢生的孩子,就还是奴婢,比如鸳鸯。
《红楼梦》里,贾府因为是大家族,把奴婢也都养的很好,看起来过的比普通良民都好,但这也只能说贾府买的是名贵狗、红木桌、巴黎水,不能代表贾府的奴婢的性质发生了任何变化。
好了,粗略的解释一些这个背景,然后说标题的内容。
我们所谓三纲五常,伦理道德,是用来束缚“人”的,所谓“人无礼,无以立”,而奴婢根本不是人,是人的“东西”,那么伦理道德在奴婢身上就不适用了,更不要说什么“性道德”了……
《红楼梦》里的性观念,粗糙列举一下,就是这样:
属于“人”范畴的男女,彼此之间不许自由恋爱上床。这个范畴,主要指的是贾宝玉等一众公子哥不可以和十二正钗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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