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官员家庭财产目前还不能大范围公示,既是因为一些技术条件还不具备,更是因为相当一批官员,由于体制制度等各种原因,在过去三十年中已经有了相当多的灰sè甚至黑sè收入,这时候让他去公示,无疑只会让他们成为政(改)的阻力者和对立面。”
其意思就是说,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很多遵纪守法的官员也不可避免地拥有不少灰sè收入,这部分资产如果不公示、不追究,啥问题没有,最多只是一些老百姓怀疑。但一旦把这些公开出来,绝对会让无数原来不知情的老百姓愤怒,老百姓的舆论会把他们推倒风尖浪口,很可能会让他们身败名裂。
这些官员自己认为自己是无辜的,认为自己得到的财富是正当的。如果因为公示而需要承担那么大的风险,他们当然不干,他们肯定会成为政(改)的阻力者,会让他们站在政(改)的对立面。
遵纪守法的好领导干部是如此,他们都反对财产公开,那些大肆捞钱的贪官污吏更是极力反对,财产公示自然难上加难。在很多国家公示不是问题,但在我国却无法开展。
以至于这个叫李永忠的反腐专家开出了一个很无奈的“药方”:“……官员财产公示应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即**分子将收受的全部贿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
其用意其实就是采取分化的手段,拉一部分官员打压一部分官员:即使是**分子,只要能把捞的黑钱交出来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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