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拙诚很快说出了一个章程:由郭拙诚所拥有的国外公司持有新型抽油机的专利,指定国内机械厂进行生产,专利费按每台五百元计提。对于出口的抽油机,按每台两千元的专利费计提。如果由郭拙诚所拥有的公司包销产品,则按每台三千元的专利使用费计提。
如果国内生产企业无法满足国外企业对产品的需求,郭拙诚的企业专利向国外生产企业转让时,其专利转让费用不得低于两千元人民币。
在质量同等的情况,国外企业的产品不得对国内企业的产生产生冲击,也就是不得授权过多的国外企业进行生产。
从国内抽油机计提的专利费不转到国外,而是由郭拙诚所拥有的公司在国内成立一家石油化工研究所和石油机械研究所,从事石油行业相关高科技研究,两家科研机构均有权在国内、国外聘请专家进行研究。
对于郭拙诚的提议,虞罡秋倒是没有什么异议:首先是郭拙诚对国内的专利收费比较厚道,只有外国的四分之一。还有就是郭拙诚主动提出优先保证让国内企业吃饱,只有国内企业无法满足国外市场需要的时候才授权国外企业生产。其次是他们从专利中计提的专利费最后还是用在国内,在国内成立科研机构。也就是,肉还是烂在锅里,没有被外国人赚去。
当然,虞罡秋之所以不反对,最大的原因就是郭拙诚的产品还只是一句话,连半张图纸都没有,是好是坏甚至能不能制造出来都难说。
而且在虞罡秋看来,现在的磕头机足够简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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