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苛刻,简直令人发指,根本不能合作。
迪拜当地游四天游,香港旅游公司只给我们公司4000港元?拆算成美元510元左右。
我们要包机场接送、酒店、景点门票费用、导游人工费,这些费用绝对都不止这个数了。单单四星级酒店一晚住宿费用,不打折就得1000迪拉姆(272美元),住两晚就超支了。更别说住三晚以及其它的费用了。虽然我们公司能够拿到酒店的折扣房间,但也便宜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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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我们这边看成是傻子。除了往返机票费用外,香港方面收了钱就什么都没有提供了。”泰耶尔说。“她们稳赚不赔。风险都是我们承担。”
“是的”我认同。
“我去过她们公司,在香港也是一家中小型的企业。并不是什么大公司。”
“她们可能以为我们这边可以玩购物旅游,但这边法律严苛得多,强迫购物根本不可能。”
“给予我们的结算成本价格太低,我们根本收不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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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合作项目根本无利可图。虽然我欢迎来自香港的客人,但是要我亏损倒贴我可做不到。
“这样吧,你核算一下,按照香港方面的线路景点以及住宿条件,我们公司,迪拜四天游地陪结算价格应该收多少费用?五天游,地陪结算价格又是多少?”
“你别管香港旅游公司报价的结算数字,我们根据自己成本核算一下。”
我要求泰耶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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