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电视上正在播放一则法庭审判节目,张瑞阳及李竞雯被案情吸引,两个人坐在椅子上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机。
这是一件轰动好几省的的大案。案情主要是:一名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XX,不堪丈夫外遇出轨,在身体病痛以及精神病痛的折磨下,将丈夫XX以及丈夫的情人XX杀害。法院最后给出的判决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被告人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竞雯一听法庭开始审判后,立马从随身的小包里面掏出一个小本子,将案情记录在自己的本子上面。
“竞雯,对于这件案子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怎么看?”电视节目一结束,张瑞阳便抬头问道。
“我觉得不应该判这么重!”李竞雯放下笔看着张瑞阳说。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判?”张瑞阳问。
“按照我对案情的分析,应该判被告人无罪!”李竞雯斩钉截铁的说。
“这可是两条人命?”张瑞阳饶有兴趣的问。因为他跟李竞雯持相反的态度。张瑞阳一直都认为杀人应该偿命,这是没有理由的。他转入法学院的初衷就是要为受害人说话,将受害人的利益最大化。因为他始终忘不了自己曾经亲身经历过得的事情。
“的确是两条人命,但是我们在考虑判罪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多方因素。如果我是被告代理人,我必须将被告的利益最大化,将被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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