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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晓峰随意写了一点东西之后,就准备出门了。毕竟手机坏了是件很麻烦的事情,还是早点修好的好,不然万一有什么急事,会联系不到他。毕竟现代人的生活已经完全离不开这个东西了。
修手机的地方距离闫晓峰住的地方还是挺远的,走路的话大概要走上半个小时左右,但是今天闫晓峰却不想开车,他突然很想一个人走走。
走在大街上,闫晓峰有种回到当年那种一个人自由自在生活时的感觉。那时候的他没有工作,没有女朋友,没有现在这样每天既定的写作任务,自由的有些过头。
那时候每天只有一个单纯的目的,那就是挣钱,让自己变成一个有钱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己喜欢的女孩一个幸福稳定的生活环境。
回想当年,就好像一切都没有改变的样子。至少s市这座中等城市的变化并不大,和九年前一样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
依稀记得这条街,那时候这条街是吴恬恬回家的必经之路。在几次跟着吴恬恬才弄清楚她家的位置之后,闫晓峰就对这条街格外的熟悉。
那时候每逢周六放假前,闫晓峰总是会一个人跟在吴恬恬身后,那是迷恋一个到了极致之后常做的傻事。也许这就是正如某一首歌里写的一样,只要看着那个人走在前面,自己的心就会变得很满足。
想起吴恬恬,闫晓峰依旧感觉非常的纠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自己已经放弃追求她了吗?显然没有。自己追求她的话会有结果吗?答案是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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