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下了西装革履,穿了运动装,看起来倒是比平日里要年轻好几岁。
沈清若这几年也习惯了穿职业套装,她对两个孩子这次考试也很上心,将工作都放在一边,推迟了出差日期,还特意去裁缝店做了两套旗袍,早些年她还未嫁人时,家里祖母钟爱旗袍,总会给她也订做几套,当初陆行森的助理来宁城找人时拿的那张照片,就是她穿旗袍时拍的。
后来她来到小镇成为了沈清若,旗袍就不适合她了,她既要带孩子又要工作,现在重新穿上旗袍,从屋子里出来,还有些不自在。
洛书颜都看呆了。
岁月当然也在沈清若身上留下了点点痕迹,她跟年轻时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现在她身上的自信足以让人忽略她的年龄。陆行森看着这样的沈清若,也是百感交集,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人在年轻时,总想跟对方厮守到天长地久,如今他不再年轻,她也一样,似乎他的心态也逐渐平和起来,他开始体会到她的感受,也尊重她的目标跟理想,至于他们彼此……结果他已不再强求,也许直到现在,直到四十来岁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真正爱一个人,是比起自己开心,更希望她能活得自在。
现在他们能像好友,像前夫前妻一样为共同的孩子操心、规划未来,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耐克是做的全对,旗袍是预祝他们旗开得胜!
高考亦是战场,在学校门外,三个大人对他们千叮咛万嘱咐,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别紧张,正常发挥就行,高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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