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亏欠、但是却很有温度的人。这一点,倒十分与我相似。晨曦则完全不同,她外表很火辣,但是内心却很孤独,总是把自己的内心藏起来。徐曼与晨曦,完全是两种人。
穿过一个胡同,素斋馆在一个小四合院里。
我与这里的老板很熟,老板叫“四爷”,以前是混社会的。开素斋馆之前,开过KTV。因为私生活太乱,感染了性病,才与我认识。后来,“四爷”玩够了,于是金盆洗手,开了这家素菜馆。“四爷”有句名言,荤腥是色,吃荤就是食色;素是本真,吃素就是修行。于是,“四爷”摘掉了大金链子,换上了菩提佛珠。休掉其他女色,如今只保留了原配一个。
小院搞得很文雅、清新。筷子是竹子的,碗碟是木头的。
“我喜欢这样的环境。在美国,除了钢筋混凝土,就是快餐文化。我不喜欢,所以才回到国内。”
“可是美国人单纯,中国人复杂!什么坏点子,都能想得出来!”我指了指外面的“四爷”,小声对徐曼说:“这个素斋馆老板,就是让自己的兄弟出卖了,才蹲了三年大牢!”
原本以为徐曼会惊讶,结果她笑了笑说:“苦难不是能够让我们更能清楚地看清自己吗?”
后来我才得知,徐曼还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脖子上挂着一条银色镶着碎钻的十字架,而她的包里,还一直放着一本《圣经》。相比较我、小张、刘大脑袋、老王这些人,我们早就忘记了“十字架”的真正意义:仁爱,拯救,平安,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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