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抱着也许拖一拖就会过去的想法,也绝对不可能侥幸逃过一辈子……
下课,家里来了电话,简乔站在走廊里,宁阮告诉她已经找好了搬家的房子,正在整理衣物,问她上次穿回来的旗袍是不是她的,看着挺名贵的样子。
“呃,那个是……”
简乔本来想撒个谎的,但是宁阮记得很清楚,那天她出门去接谢舒雅穿得明明是运动衣裤,那天晚上她回来身上就穿着这件旗袍,因为又是上门威胁的流氓,又是她突然出血晕倒入院,再是和那家人争执到了凌晨,不得不暂住旅馆。
一团混乱中,她都没来得及好好问问,这件衣服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乔先生借给我穿的,那天我在舒雅的酒宴上不小心弄脏了衣服。”
简乔知道瞒不过宁阮,便说了实话。
宁阮没做声,上次她记得乔乔是和她说,在酒楼碰巧遇到乔正男,见她没带钱包才送她回来,可现在又说自己弄脏了衣服,他借了衣服给她?
那就是他们一起吃了饭,乔正男还送了乔乔回来?
当时宁阮没起疑,但现在联想到一起,只要回忆下乔正男抱起乔乔时那副不同寻常的紧张表情,总觉得他和乔乔见面的次数兴许比她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既然是乔先生的,那就要物归原主,衣服看着挺昂贵的,别给人弄坏了。”
物归原主?
那就是要去见他?
简乔想到乔正男那天说的那句“不用急着拒绝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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