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追梦”中的“尊严”问题(1)(5/10)
还可拿利息。
有的老人问了,“不是让我们任意挑一间嘛!还要我们出钱?”
这话不要工作组的人作答,他的子孙自然会说的。“这是买卖两分的,现在你的旧房政府买走了,你再去买他的新房,这也是做生意啊!”“既是做生意,我们可不要被人家斩了啊!”“那可就是个谁也说不清的问题了。”这时又会有人说了,“政府还会骗老百姓?还会赚老百姓的钱?不会的,不会的。”有人会反驳,“这也说不清,他政府又不会造房子,是开发商造的啊!他们总是要赚的啊!”“赚一点是应该的,但心总不能太黑啊!”……这天彭村人说的话可能要比一年说的话还要多,因为这是一个边缘村,没有公路和外边相通,平时根本没有外人来,这里的人也就相对闭塞了,从刚才他们的那些对话中,就可看出他们早已被主流社会所遗弃了,这次新城建设,使他们有了一个融入主流社会的机会了,这是一件大好事啊!
“城市化”的这个“经”,的确是个好“经”,但“经”是和尚“念”的,若这个和尚是个歪嘴和尚呢?就会把“经”念“歪”的。造这个地块的“和尚”是恽国祥,拆这个村的“和尚”是盛小华,这两个和尚的嘴歪不歪呢?现在谁也说不清。
不管今后如何,但指挥部第一天的工作可称“战果辉煌”了,全村四十八户,一百八十七间房的拆迁合同,一千七百六十三亩土地的租用或征用征收合同全部签订了。有七户居民为了拿提早搬走的奖金,当天就搬走了。
当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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