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凌晨两天多。
明烨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到的,人在路上,电话就打了进来。
他的声音清爽干净,语调也很轻快地问:“还没起?懒虫。”
我慌忙从床上爬起来,跑到浴室里,才看到镜子中自己的眼圈都有些肿了,又忙着梳洗补妆,这边还没收拾好,门铃已经响了。
明烨站在外面,风采依旧,而且一点也看不出昨天睡晚的样子。
他轻轻捏了一把我的脸上说:“不着急,我给你带了早餐,我们赶上吃午饭就可以了。”
我有点不解地问:“你平时不都是很忙的吗,周末也大多会加班,怎么今天这么闲?”
他看我一眼说:“不是昨天跟你说好要庆祝的?”
我并没有那么认真,昨天也只是顺口一说,只是想让他快点离开,以免我们失控,现在倒被他的认真堵了嘴。
吃早餐的时候,明烨问我:“你想好去哪里了吗?”
我点头。
他也笑着说:“那就好,我们先去逛一圈,中午直奔目的地就行。”
“那里路道比较窄,还是要早一些去,不然没地方停车的。”我轻声说。
明烨完全会错了意,看着我问:“是吗?这么火爆的地方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今天也让你长一回脸。”
并不是什么火爆的地方,不过是我曾经住过的地方而已。
那里的东西不见得很好吃,而我到此也并没有真正吃的心情。
这里有太多悲惨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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