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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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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五月,有鵜鶘鳥集靈芝池,詔曰:「此詩人所謂汙澤也。曹詩"刺恭公遠君子而近小人",今豈有賢智之士處於下位乎?否則斯鳥何為而至?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魏書曰:辛酉,有司奏造二廟,立太皇帝廟,大長秋特進侯與高祖合祭,親盡以次毀;特立武皇帝廟,四時享祀,為魏太祖,萬載不毀也。
    六月甲戌,任城王彰薨於京都。甲申,太尉賈詡薨。太白晝見。是月大雨,伊、洛溢流,殺人民,壞廬宅。魏書曰:七月乙未,大軍當出,使太常以特牛一告祠於郊。臣松之按:魏郊祀奏中,尚書盧毓議祀厲殃事雲:「具犧牲祭器,如前後師出告郊之禮。」如此,則魏氏出師,皆告郊也。秋八月丁卯,以廷尉鍾繇為太尉。魏書曰:有司奏改漢氏宗廟安世樂曰正世樂,嘉至樂曰迎靈樂,武德樂曰武頌樂,昭容樂曰昭業樂,雲(翻)舞曰鳳翔舞,育命舞曰靈應舞,武德舞曰武頌舞,文(昭)舞曰大(昭)舞,五行舞曰大武舞。辛未,校獵于滎陽,遂東巡。論征孫權功,諸將已下進爵增戶各有差。九月甲辰,行幸許昌宮。魏書曰:十二月丙寅,賜山陽公夫人湯沐邑,公女曼為長樂郡公主,食邑各五百戶。是冬,甘露降芳林園。臣松之按:芳林園即今華林園,齊王芳即位,改為華林。
    五年春正月,初令謀反大逆乃得相告,其餘皆勿聽治;敢妄相告,以其罪罪之。三月,行自許昌還洛陽宮。夏四月,立太學,制五經課試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五月,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因奏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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