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赴西伯利亚的兵,却有好几万,是从中东路出发。在吉、黑两省沿路之地,设置军用电话、邮局、兵站等甚多。贝加尔方面所撤的兵,亦多数驻扎北满。太平洋会议席上,美代表将史蒂芬共管中东路的意见提出,其理由:系说中国管理能力不充足;而中东路为世界交通孔道,不能听凭中国处置。且自共同管理以来,协约国对于该路,投资已多。经我国代表竭力抗议,共管之说,才算未曾实现。然而到底为如下的决议:
各国共同的决议,——中国在内。中东铁路的利害关系者,因欲保全该路;对于铁路的职员,加以一层保护。对于职员的选任,应加一层注意。且须竭力注意节俭,以防铁路财产的浪费。本问题的处理,由适当的外交机关从速行之。
中国以外各国的决议。……中国对于该路股东,及持有该公司债券者,及对于该公司有债权的外国人,应负债务上的责任;各国对此,有主张的权利。
其实该路完全为中俄两国合办的事业,各国无从插身干预。若说债权债务的关系,中国固然当负债务人的责任;然而所负的责任,止于如此;管理的权,当然非各国所能参预。各国说中国政府和东三省政府,欠该路运兵之费甚多;旧俄政府,对该路亦有债务。然而战期内各国亦欠该路运费。乃华府会议闭会后,英、美两使,又向我国外交部提出扩张技术部范围的问题。经外交部拒绝。并于四月十六日,照会各公使,重行申明该路的主权。十月二十五日,日本驻扎西伯利亚的兵,完全撤退。协约的撤兵,到此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