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和议。至五月初十日,得欧洲和会山东问题,依日本意思解决的电报。参看第七章第一节。十三日,唐绍仪提出:
(一)否认欧洲和会决定山东问题的条件。
(二)取消中日间一切密约,并处罚缔结此等密约的关系人。
(三)取消参战军、国防军,及其他一切类似的军队。
(四)各省督军省长,罪情显著的,一律撤换。
(五)由和平会议宣告一九一七年六月十二日黎元洪解散国会的命令无效。
(六)由和平会议选出国内声望显著的人,组织政务会议,监督履行和平会议议决的条件,至国会能完全行使职权的日子止。
(七)和平会议已议定或审查而未决定的各案,分别整理决定。
(八)执行以上七条,则承认徐世昌为大总统。
于是和议破裂;南北代表,各电政府辞职。南政府没有允许,而北政府允许了。八月十二日,北方改派王揖唐为总代表(其余九人仍旧),南方声明否认,和平会议,从此就没有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