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在各地的酒吧驻唱。
说起来玩音乐的人,搞乐队的是最痛苦的。工作量大不说,挣的钱却非常少。
比如一个普通的酒吧,雇一个驻唱歌手唱一晚,正常也就500来块钱。而雇一个乐队唱一晚,恐怕最多也就给一千块钱。
问题是对于一个驻唱歌手来说,唱一晚给500块钱起码吃饭是够了,可是乐队是五个人啊,就算给一千块钱,平摊每个人头上才200块钱,恐怕连住酒店标准间都不够。
况且很多酒吧的老板为了省钱,宁可花500块钱雇一个驻场歌手,也不愿意花一千块钱去雇一支乐队。他们有时候为了吃饭,甚至连五百一场的演出都接。
所以在华国,绝大多数的乐队都是苦苦挣扎几年之后散伙。他们这支赶海乐队,已经成立了五年了,可是这是五个个很单纯的汉子,平时只知道玩音乐,不会炒作和经营,所以到现在还籍籍无名。
这一次,他们打算在全国各地酒吧来次巡演,然后最后回到滨城就散伙。尽管每个人都不愿意这样,可是他们已经二十四五岁了,到现在还一事无成,甚至没有什么积蓄,更不要说女朋友了,每个人身上的压力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