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的方向发展了,至少是找到了nba里生存的空间。
“不错啊,联哥,7中4,效率很高啊!”
赛后,李恪没碰到乐邦,却还是在场边逗留了一会,等着阿联过来,拍了拍阿联的后背。
阿联笑了笑:“还ok啦,主要是詹姆斯的传球,跟里德和小莫的都不一样。”
“很有穿透性是不是?”
李恪听出了阿联的言外之意,的确,对阿联来说,加入骑士之后,他最大的改变就是,篮球打得简单了。
雄鹿时期,他的队友是没有传球键的。
当家球星里德,连持球都一般,更不用说组织进攻了。
主控小莫,一个莫不传的绰号,就说明了一切了。
这个赛季,加入了打着最简单的突破分球的骑士,阿联只需要稍稍跑位,待在外线等着传球就完事了。
对于阿联这样的球员来说,打得越简单,他就越容易发挥,复杂的打法,反倒会让他难以发挥。
乐邦又是个合理到了极致的球员,该传的球,他一个不落的都会传出去,甚至不该传的球,他也会传出去。
“看来比尔达菲帮你做出的选择很正确啊。”
阿联点着头,很认可李恪。
又闲聊了几句,顺便聊到了另外两场揭幕战。
火箭和湖人的那场,是李恪和阿联都很关注的。
“我从老沈那得到了一些信息,他说,火箭打得比去年慢很多,不像是阿德尔曼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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