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一身衣服的流浪汉,这才发现流浪汉的右手臂从肩膀处整条都没有了。
因为头发还湿的缘故,流浪汉将头发梳在脑后。我这才能仔细的打量他。标准的国字脸,在左脸上有一道大约五厘米长的疤痕,身子瘦瘦的,但是并没有瘦到皮包骨这种程度。还能看到隐隐约约的肌肉线条。眼神倒是没有我见过的其他流浪汉那么浑浊反而给我一种内敛光芒的感觉。
上下打量完毕我从背包里拿出笔和纸递给他并问道:“会写字吗?”
流浪汉没有多余的动作,拿起笔就写到:“谢谢。”
我回答道:“应该的,毕竟我也不是什么铁石心肠的人。”说完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咱俩都认识那么长的时间了,我不能总叫你那个谁吧?”
流浪汉歪歪扭扭的在纸上写道刘奇。我仔细的对比这两组字得出一个结论,这位刘奇写谢谢比写他的名字好看多了。
“刘奇..那我以后就叫你刘叔了。还是希望你不要见外。”听了我的话流浪汉摆手加摇头的打算拒绝我。我没有搭理他,叫不叫是我的事,应不应就是他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