蚯蚓,很恶心。
所以我决定替天行道。
我心一横,咬牙冲了进去,毕竟也看了一晚上店,所以我对货物的摆放了如指掌,直接就朝放酒的货架奔去。
途中要经过门口,几乎没有绕开蚯蚓的可能,看来我只能冒险踩过去了。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别问我有什么想法。
我没想法。
我就像个机器人。脑子里只存了一个火烧蚯蚓的指令:冲过去,踩过去,拿到酒。就像电视机演的把戏一样(做的时候,我我不知道是否会成功),把酒含在嘴里,点起打火机,用力一喷!
熊熊大火!
顷刻间,蠕动的蚯蚓便葬身火海!
这事结束了。
我刚松一口气。突然感到脚踝有点疼痛。
低头一看,看见半截蚯蚓的身体。
有个冷笑话是怎么说来着?
有个人吃苹果,吃到一半,发现这个苹果里有虫子,但这并不是最可怕的发现,最可怕的发现是:虫子只有一半!
为什么虫子只有一半才是最可怕的发现?
因为,
人已经吃了一半。
所以现在最可怕的不是看到我脚踝处有一条蚯蚓,而是只有半条!
看不见的那一半已经钻入我的脚里了!
“啊!”我本能的惊恐,抱着脚,一屁股坐到地上。
我爸跑过来,紧张地问:“儿子,怎么了?”
我无力去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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