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墨水儿与季宁远去,我才伸手拆了刚刚才给他缚上的捆仙索。
“你给我当走狗……啊呸,走狼吧。”我伸了伸胳膊伸了伸腿,单手搭在他细弱的肩膀上。
“不要。”他居然拒绝了。
我伸手就是两道明回针扎上他的衣衫,进了他皮肉半寸。
“嘶……”他痛呼一声,同时一双眼瞪得老大,“你……”
“没察觉到我的思想?”我笑笑,伸手将两根针拔了出来,“你其实根本探不到我的心思吧。”
他没说话。
“之前你一猜一个准儿的,其实靠的都不是读心,而是幻阵吧?”我很是得意,这可是我头一次如此认真对敌。
无论是第一次相见的洞穴中,还是现在这片丛林中,幻阵的意义其实并不在于困住我们,而是让入侵者以为他能读心。
无论是我还是其他三人的行动,他并非知晓,只是适时引导我们做出那般动作。
因为时间紧迫,的确很多人都来不及猜想这其中原委,便直接被这狼妖给吓得慌了心神。
好在我聪明,嗯。绝对不是季宁传音提示我的。
“所以那时,你被季宁对我的两道攻击扰乱了心神,一时间没能把控住我们的动作,所以才上了套。”我心情越发好了起来,“原先我总以为修仙者凭的是法器与灵气,现在才知晓,原来这脑子也是挺重要的。”
“……可惜你没有。”他眼眸微动。
呸。
不过话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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