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
噗噗噗
林峰的白袍上出现了几个烧焦的洞,肉和血的洞。
“好锐利的一击!”
身体向后走了几步,林峰刚站起来身子,一阵刺痛,从胸口打了出来。
“我忘了告诉你了,这项技术不仅提高了我的各个方面,而且激发了我的潜力,提高了我的枪法。”
邓伦有点沾沾自喜。
“我明白了。难怪你的枪越来越快了。”
林峰的脸突然露出了血色,按照他的预测,本来邓伦这一枪只能躲过这一枪,但结果却出人意料,这一枪的速度加倍,伤到了他。
“傻瓜,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别把他打发走。”
陆杰气得直跺脚。这个愚蠢的人分不清这两种场合的区别。如果她住在门口,她会忘记的,但现在她是战斗到死。
“卢世梅,你何必紧张呢?他已经死了。知道这些有什么用?”
邓伦冷冷地笑了笑,然后看着林峰,“林峰,这一枪,你自尽吧。”
说完,一声巨响,邓伦的长枪紧紧地握在手里,引起了他的注意。
林风靠在风影上,连续躲避10枪,但邓伦的枪速越来越快,连风影也有点不愿起来。
不到20秒的呼吸时间,林凤身上多了几处伤疤。
“你可以藏得很好。给我死!”
邓伦捅了一枪致命,枪头像个螺旋,钻进了林峰的心脏。
见鬼!
林峰举起剑挡,却被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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