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从头到脚都是今年流行的款式,再加上楼飞星皮肤白皙,眉眼灵动,目光清澈,看起来十足像富贵人家里被疼宠着长大的小少爷,活泼的同时又有种不知世事的天真感。
江孤云和他的风格截然相反,还是一贯矜贵斯文的西装,双手戴着洁白的手套,右手持着的绅士杖哒哒点在地上,绅士优雅的同时也显得格外成熟稳重,好像正要去赴一场严肃的商业会谈,或是参加上流宴会。
这样不同的两人走在一起,看起来却没有一点不和谐,反倒极为融洽。
因为和目的地离得近,再加上怕不好停车,楼飞星便提议走过去,江孤云无可无不可地点头同意。
两人并肩走在一起,楼飞星心里那点聚餐落空的遗憾慢慢消失的无影无踪,肯定是因为空气很新鲜的关系,他心情雀跃起来,脚步也跟着变得轻快,边走边和身边的江孤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虽然走前没能和朋友们再见一面很可惜,但像现在这样,和江先生肩并肩走在一起的感觉也很不错。
街上的行人不多不少,三三两两结伴走在一起,往日里楼飞星走在街上时会观察各色各样的行人,给自己积攒写作素材。
但现在他完全无心他人,注意力全放在了身边的江孤云身上,就连走动时手臂碰着手臂,这样没什么意义的小事,都能叫他开心起来,上扬的嘴角就没落下来过。
楼飞星瞥见江孤云垂在身侧,戴着白手套的左手,他眨了眨眼,突发奇想地勾住江孤云的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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