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原本计划的正月十五日前稳定更新食言了,拖到最近。)
这一年春天,我去东莞办事。有一天,我回旅社的路上,在街边一张破旧的纸上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万莲,性别,女,汉族,现年28岁,四川某县人,因卖淫、吸毒、盗窃等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证据确凿,情节较为严重,现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那一刻,我是呆住了,我弯腰拾起纸片,我揉一揉眼眶,再次仔细复读了几遍。
我不敢不情愿相信这段文字内容的真实性,但是,朱红的印章和法院院长手书体的签名赫然醒目,这是铁的事实啊。
我好长一段时间才回过神来。
我痴痴呆呆立在大街上,几次差点晕倒。
我回想起来与万莲在武昌火车站的邂逅,想起来她给我讲的那些故事,想起来我和她的醉酒,想起来我们在出租屋里面的亲密,想起来她的那些绘画,想起来她说她在工厂品质部的谎言,想起来万莲甜美的笑容,想起来她泉水般悦耳动听的声音,想起来……
我的泪水止不住一串串流出来,眼前模糊不清,我感到我看不清前方的路。
五年,五年啊,五年之后的万莲,等待她的将是怎么样的一条生路之路呢?
人的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五年,对于正值风华正茂青春美丽的万莲来说,这五年对她意味着什么?!
万莲,万莲……我对着苍天大地呼喊着万莲的名字。
不会是同名同姓同一个地方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