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捡拾垂死或刚刚刚死亡的女性发泄。鲜血和死亡能能刺激他的神经,使他重新亢奋起来。每个欢好后的尸体,都会变成惨不忍睹的肉块。
“头儿,你知道我的毛病,每次见了血,我都忍不住浑身发抖,容易兴奋。我疯起来自己都怕。不骗你,现在我的手一直激动的直抖,但我不会耽搁你的事,而且我情绪也还没完全调动起来,等杀了那个小子就差不多了,回头再用她也不迟。”
那个战士说道。
“不行,我的琼斯兄弟”史蒂文摇摇头,“你看看这个婊子的下场,还不够吸取教训吗?”
“曾经很多比她厉害的都折在她手里,凭什么?就凭脑子,”他指指脑袋壳,“这个婊子虽然可恶,但脑子的确不错,不然也不可能逃这么久,我们都抓不到她。”
“她这次失败,说明对手有些棘手,我们得多做准备。我想先前是我们太盲目乐观了,或许聘用一个能牵制那小子的法师或牧师。”
“你脑子比她更厉害,”那个战士对他是完全心悦诚服,“不过我不明白,死的又不是我们的人,为什么我们非找那小子麻烦,讨好领主大人用得着豁上命吗?”
“我们在那些人眼中是什么货色你又不是不清楚。就算这次赔上兄弟的命提着那小子的头回去,他们也不可能正眼瞧上我们。”
“屁!老子才没那么贱!”史蒂文狠狠吐一口浓痰,虽然知道附近没有人,但他还是忍不住环顾左右,忽然记起来什么,“她们说的魔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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