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金灿灿
叶.土包子.浔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一个穿着明黄色恨不得闪瞎眼睛的黄金包子。这人圆滚滚的,手里还拿了一把纯金打造的折扇,宛若一个行走的黄金。
“看不出来,这兄弟还挺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个玉米馅的包子。”叶浔用胳膊肘捅了捅宋云海。
宋云海没想到自己新交的这朋友如此不同寻常,平常人无论是修士还是普通人看到金三顺的第一反应就是抱大腿,毕竟这家伙虽然看上去不怎么样,但那也是墨云城金家大少爷。
金家虽然不是墨云城最大的家族,但却是墨云城最有钱的家族。
就说宋云海虽然十天半个月能去松鹤楼打打牙祭,但金三顺这胖子可是能一天三顿全在松鹤楼解决。
光从这就能看出来二人的差距,因此金三顺虽然嘴巴毒修为低,但依旧没有人给他找麻烦。
“叶道友,这位是金三顺,金家大少爷!”宋云海没接叶浔的话,只是一脸无奈的看向叶浔,希望叶道友能有点眼力劲。
叶浔点头,自己笔下的人自己自然是认出来的,尤其是这么有特色的一个人。叶浔看着金三顺搓了搓手,眼神都快要放光了。
她有个不为人知的爱好,那便是喜欢金灿灿的东西,尤其是金子。叶浔原本想将主角写成金灿灿的样子,但被自家编辑无情嘲讽,不得已才将这个设定加在了配角身上。
可以说,这本书中叶浔最喜欢的人不是男女主,而是眼前这个金灿灿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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