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卿洗完澡,准备上床的时候,听见外面有些声响。她敏
锐的走到窗边,然后就看到一个身上染血的高大人影,袖口的白钻在月光中闪了闪。
是郝煜。
宋卿不想惹麻烦,但是郝煜帮过她两次。也不好见死不救。
宋卿扫过周围,没有察觉到危险。
下了楼。
“宋卿?”郝煜腹部中了枪,身上也有些伤,不致命,但还是有些鲜血淋漓。宋卿一看他的枪伤,皱了皱秀眉,但还是一声不吭的将他扶了起来。
郝煜本想自己站起来,没想到宋卿力气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完全可以将他带起来。
进门的时候,郝煜问要不要拖鞋。宋卿有些郁闷,这个人是真的礼仪君子,还是完全不把自己的伤当回事,竟然还注意到脱鞋的问题。
宋卿从鞋架伤拿了一双她的拖鞋,粉红色的棉拖,三十七码,很小巧,郝煜将脚塞进去,还露出一个脚跟。
“家里没有男人常备的东西”宋卿有些不好意思,这个拖鞋是周嫂买的,宋卿就是嫌太少女,一直没怎么穿。
郝煜倒是不介意,也没有别扭,乖乖的跟着她上门。
宋卿动作很轻,她不希望章晨和秦护发现郝煜,毕竟,郝煜可能是个大麻烦。枪伤啊,不是一般人。
郝煜完全没有一个伤者的自觉,坐在宋卿的房间里的沙发上,四顾的打量了一番她的卧室。
白色的墙壁,一个大衣橱,一面硕大的书柜,沙发,梳妆台,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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