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
“惧怕阳光?那老纳又该如何是好?”
魔眼血奴奉承道:“主人!您也该改一改‘老纳’这个称谓了,该以‘朕’自居,这才是应魔天意顺魔民心!”
太阿纵声狂笑道:“对!就以朕自居!朕统御山河大地那是迟早的事!”
“主人!您是魔王,不是被魔化的魔民,您的身体里流淌着人类的鲜血,就和正常人一样,不会惧怕阳光。不但如此,您还能够轻松的将功力提升至化境,身体要刚则刚,要柔则柔,刚可比金石,柔则如绵絮,而且还有再生的能力,对世间一切毒物都具有免疫力,是谓长生不死!”
“完美!太完美了!联就是天下第一人,什么天下第一刀之流的,岂会是朕的对手?然而话虽如此,但是朕也不能饥不择食,魔民我要挑资质好的,这个卫兵还不够资格当朕的子民!”
“嘻嘻!凡夫俗子当然不能要啦!品种不良的人类也不能要,他们只不过是您的口粮而已!放眼天下,那些武林高手们在主人您的面前,不过是群渣渣而已,直接碾压他们!除非是魔界的大魔尊赤眉皇魁临世,或者当年击败‘赤眉皇魁’的‘天外飞仙’再渡红尘,才堪与主人您匹敌!”
“魔眼血奴,你说的这些都是传说故事,哪能当真?”
这回魔眼血奴没有接话,沉默了。
太阿举起了左臂,凑到鼻子前闻了闻,眉头微皱道:“这‘生肌露’确有生肌疗伤的作用,只不过充满了娘娘腔的味道,朕不喜欢,然而却是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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