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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伸手,摸了摸喜服细腻柔软的料子,觉得有点可惜了。
不过是一场做戏的大婚,浪费这么好的嫁衣,还真有点舍不得。
墨千玦察觉到朝歌微微皱着的眉头,并不像她身边的小丫头那般高兴。
“不喜欢吗?”
朝歌摇头,合上了木盒。
墨千玦有点紧张,因为她给朝歌的,是墨家家传的嫁衣,只有家主大婚才能穿,几百年了,墨千玦以为这件嫁衣,会成为自己的随葬品。
虽然墨家现在只有自己一人了,墨千玦心里也清楚,三日后的大婚,并不是墨家家主的大婚,而是那个大将军府,废物世子的大婚。
但不知道为什么,早晨离开露湖别院后,自己硬是去地库翻了一整天,把这件喜服翻了出来,踏着夜色匆匆给她送来。
“挺喜欢的,只是觉得这么好的喜服,我穿有点可惜了。”
对这场大婚,朝歌没有任何期待。
“才不可惜!”
小桃一把抱过木盒,小心地用手摸了摸盒子上精致的花纹,嘟着小嘴,瞪着眼,板着脸教训道:“小姐,虽说这大婚不过是做戏,但就算是如此,你也当得起最好的!”
“做戏?”
墨千玦皱着眉头,这个说法让他心里有点不太舒服。
夙家舍不得把大小嫁给废物世子,所以捉了个不受宠的庶出三小姐来顶包,这不难想明白。
墨千玦之前就有点疑惑的是,这小丫头怎么会同意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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