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不便宜!
既然要把自己卖了,那自然是能赚的都要收进腰包来才行。
墨千玦愣了一下,这小丫头还是女子吗?!
南阳国女儿家,未出阁前,就算已经定亲,也是不能在有外人的场合提起婚事的,这小丫头,不光提,还这么直白地要红包。
嗯,可爱得紧!
“这么说,歌儿是要请我喝喜酒了?”
墨千玦开口,嗓音醇厚,胜过杯中美酒。
朝歌放下酒杯,两只手放在桌子上,乖乖巧巧地坐着,开口道,“酒席的话,应该有点难,毕竟我这爹不疼娘不爱的庶出三小姐,能给我贴点嫁妆就不错了,酒席肯定不会给我办的。”
南阳国的风俗,嫁女儿,娘家和婆家都要办酒席的。
“不过嘛——”
朝歌挑了挑眉,眼睛闪过精光,身子往前倾了几分,“要是玉儿的红包够厚的话,我可以考虑单独请你喝一顿喜酒。”
“哦?”
墨千玦也往前附身,“良辰美景好时候,玉儿却要请我吃酒,你相公不会有意见吗?”
两人隔得近,脸中间只隔了一个酒壶的距离。
她能看到他眼底的血丝,和星耀一般的瞳仁。
他能闻到她身上的酒香,混合着温热的呼吸。
暧昧……
“没事——”
朝歌移开视线,抬手拍了拍墨千玦的肩膀,“我嫁的是个病死鬼,能喘气儿就不错了,洞房什么的就算他有心,也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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