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依旧是慕雪。
于是陈思涵拿出修眉刀,在自己手掌上找了个肉多不疼的地方,微微用力。
鲜血瞬时涌满刀口,丧尸的目标随之转移。
嗅觉的优先级果然比视觉高么?
陈思涵见状,不由得松了口气。
她将慕雪的手拎包挂在左臂上,又拎了那只绑带高跟凉鞋,一撑一跃,已骑到前排座椅的椅背上。在血腥味的吸引下,丧尸放弃了近在咫尺的慕雪,转身向陈思涵移动。
陈思涵稍缓了口气,翻到前排,隔着椅子反走,用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儿将丧尸引离慕雪。
至始至终,慕雪都瘫软在原处,那个女护士则窝在长椅尽头的地面上捂面痛哭。
“嘿,这里。”似乎怕丧尸跟丢,陈思涵又往血流速度变慢的伤口上按了一下。
伤口很小,割的位置也不是很疼,她将乱成一团的人群尽数忽略,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核算着丧尸的移动速度,以及接下来的行动计划。
将丧尸引到最近的那个房间里后,陈思涵站在窗边,屏吸凝神,待丧尸走近、扑咬,将手中的手提包一把塞进丧尸的血盆大口,随即猛然拽下结实的厚窗帘,将丧尸整个罩住。
丧尸在窗帘下咆哮着胡乱撕咬,但由于窗帘的阻隔,他无处发力,既抓不破人,也无处可咬,反倒因为胡乱挣扎在地上滚做一团。
陈思涵深吸了口气,拿起刚才从慕雪脚上扒下来的高跟鞋,将又高又细的鞋跟对准丧尸的头,狠狠的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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