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应天牧场(其实就是个警官学校),这些精英警官基本上都满足了大明两京十三省主要州府警察局,其成员都是来自各地官商大家族“余子”,毕业后回到原地就职。
因为如今的大明州(包括州)以下的官员都是本地人任本地官,再加上大明朝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度的建立,将行政效率大大提高了几百倍不止,而行政成本却减少了将近十倍。
分税后基本上地方可以拿到一地税收的四成左右,而这四成税被地方官用作什么,朱大昏君和朝廷是不关心的,不过据朱大昏君所知,这些税收除了用作来样地方官员外,就是兴修各种基础设施,比如水渠、道路等。
因为这些税收的预算都是各地议政局制定的,而议政局的议员不是商人就是本地大农(包括新兴农场主),他们都是纳税大户,根据最新的《崇祯律》,地方官是不能随意挪用地方税金的,而且地方资金、项目等都是要接受地方议政局的监管。
再加上所有的税务缴纳、官员的薪俸和资金流动都要通过帝国银行、汇丰行、沈氏银行(沈庭扬家族)、一官银行(郑芝龙家的)等银行,将资金运行成本降低到了最低。
而官僚队伍也被“秀才为官、吏员为官”所加强,形成了从从九品官员开始的一体化官僚队伍,同时将过去游离于朝廷管理和监管之外的婿吏也纳入了官员体系,再加上提高薪俸等措施大大增强了行政能力和廉洁效率。
从崇祯四年开始,由于朝廷税收逐步健康增长等原因,大明各级官员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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