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高攀了。七年前,我被查出白血病,捐骨髓的人是她。”
程晋深思绪回到了七年前的冬天,他躺在病床上,穿着病号服,脸色不好,可他看见了一个比他还不好的小姑娘,穿着宽松的休闲服,黑色的,很压抑,比定泽肃杀的冬天还要压抑,低垂着头,头发遮了大半张脸,她说:“我来抽骨髓。”
“你应该想不到,我这个病入膏肓的人都想多活几天,可我从她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生机,眼里只剩下一汪死水。手术时,她说不用打麻药。手术室里很安静,听不到她的呼吸,她的心跳,要不是看到了仪器上的心跳频率,都要以为她下不了手术台了。”程晋深眼里闪着泪光,现在想来,不知道她那时经历了什么,要用痛来麻痹自己。
裴成抑幻想着施楚筠当时的模样,视线逐渐模糊。
“自始至终,她只说了两句话。”
我来抽骨髓。
不用打麻药。
“后来,我爸妈要认她做干女人,她没有说话,我们只当她默认了。那时她十九岁,在上大学,我去找她,有时见不到她人影,可能是她独来独往惯了。我们用了五年的时间,才让她有了微笑。没过多久,我得知她结婚了,我发现她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或许她应该就是冷冷的,不怎么开口的施楚筠,是他们自私,把她变成了他们想要的施楚筠。他们不了解她,真的不了解她。
“我的命是她的,你若是欺负她,一命送一命。”用他的这条命送走裴成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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