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女孩被买来后,就教她们琴棋书画,使各方面都具备一个做小妾的条件。
清代丁耀亢在《续金瓶梅》一书中对“瘦马”也有描述:
一等资质的女孩,将被教授“弹琴吹箫,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百般淫巧”,以及精细的化妆技巧和形体训练。
二等资质的女孩,也能识些字、弹点曲,但主要则是被培养成财会人才,懂得记账管事,以便辅助商人,成为一个好助理。
三等资质的女孩则不让识字,只是习些女红、裁剪,或是“油炸蒸酥,做炉食、摆果品、各有手艺”,被培养成合格的主妇。
当然,所有的这些煞费苦心的培训都是为了将来能找个好买主,卖个好价钱。
在“瘦马”的买卖中,她们像商品一样被挑三拣四。
我们来看一下明代文学家张岱在《陶庵梦忆》一文中的描写:……至瘦马家,坐定,进茶,牙婆扶瘦马出。
曰:“姑娘拜客。” 下拜。
曰:“姑娘往上走。” 走。
曰:“姑娘转身。” 转身向明立,面出。
曰:“姑娘借手瞧瞧。” 尽褫其袂,手出,臂出,肤亦出。
曰:“姑娘瞧瞧相公。” 转眼偷觑,眼出。
曰:“姑娘几岁了” 曰几岁,声出。
曰:“姑娘再走走。” 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
张岱接着介绍了鉴定小脚的办法,以及详细挑选,付费,送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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